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榆阳区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检查

发布时间:2018-06-01 10:29:08 编辑:yunqinet 来源: 阅读:704

为了全面规范高毒农药经营市场秩序,预防高毒农药安全事故隐患。“五·一”放假期间,榆阳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放弃节假日休息,安排全体执法人员对重点乡镇、重点企业(门店)高毒农药经营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。

检查组先后检查了城乡农药经营企业、门店62个,对违规经营高毒农药企业、门店下达高毒农药退货告知书15份,将在一周内全部督促退货。这次专项执法检查中,共查出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经营高毒农药:甲拌磷、克百威、磷化铝、立克命·杀鼠醚等8种高毒农药51件(盒)1518瓶(袋),执法人员对查出的高度农药逐一进行登记并要求限期退货,各企业、门店退货证明报执法机构备案。

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。办法中明确规定,2017年6月1日前已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,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内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条件,并依法申领农药经营许可证。5月份开始,榆阳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将根据《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》和省、市要求,全面开展农药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工作。在开展此项工作中,将严格审核经营人员是否取得农药经营培训合格证,营业(仓储)场所面积是否达标,计算机管理系统、安全防护、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、到位。对符合条件的将在规定时间内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;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,除要求有明显标识的销售专柜等条件外,还有符合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制定的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。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核发。